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8〕29号)和省教育工委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湖北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当前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党建主要任务是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强化分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优化组织、理顺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加强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把中心任务落实到基层工作中,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1、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保证分党委(党总支)按期换届,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每届任期3至5年。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同时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党员行政副职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注重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中选拔熟悉党务工作、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
2、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责任落实。落实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健全分党委(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师生党支部,定期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经常性督查机制,定期督查通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分党委(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实基层党建内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的服务功能,构建文明和谐氛围。压实基层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完善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高度融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落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注重党建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紧密结合,充分强化绩效的杠杆作用和优劣的奖惩机制,确保基层党建责任落到实处、基层党建取得实效。
4、加强临床学院党建工作。学校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临床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市外临床学院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党建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系机制。临床学院经校党委批准成立分党委委员会,规范设置职工和学生党支部。临床学院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于新建的临床学院分党委接受学校党委和附属医院党委的领导和考核,参与学校和附属医院的评优和表彰,学生进入新建的临床学院学习后,临床学院党组织要做好党员管理台账、党员发展档案、组织生活开展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转入学生党员尽快编入党支部管理,及时为仍在发展过程中的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安排培养联系人,持续开展培养、教育和管理。临床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由学校划拨党员发展计划,参加学校党校和学院分党校培训,学院分党委接受吸纳发展、校党委审批备案。
三、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注重提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实现党对基层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教师资格准入关,把好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关,把好重大学术活动关,管好思想文化阵地,确保基层工作方向不偏离。
2、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调整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学校在二级学院和学校机关设立党的委员会,在相关部门单位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要求,规范合理设置基层党支部。在教学科研机构、职能部门设置教师党支部,按年级、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团队、平台、项目、实习医院等建立党组织,保证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湖北医药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规范》《湖北医药学院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和《湖北医药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湖北医药学院党支部工作规范》等制度,构建科学全面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体系,为基层党组织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健全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活动纪实制度。分党委(党总支)每月至少召开1次集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每学期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1次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研究决定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对本部门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进行把关,研究决定加强本部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凡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二级学院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二级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四、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
1、严格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师生入党动机,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全程审查、全程记实、全程问责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中发展党员,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的比例,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2、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党员信息台账,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新生、毕业生和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离职、离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关系排查,对组织关系转接尚未落地的党员,及时进行梳理排查,查清党员流动去向,及时落实接转手续。对组织关系保留的往届毕业生党员、外出生产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党员、长期在外访学交流的教职工党员,定期加强交流访谈,密切关注思想动态,做好跟踪联系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严格党员发展和跟踪培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提醒帮助,对不能正常履行责任义务的,及时做出组织处理,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3、做好流动党员双联双管工作。校内流动党员是指在外地进修、学习、实习、毕业后或离职后党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师生党员、以及进入学校的社会经营实体中的党员,所有流动党员原则上按照在岗和在校期间的人事和学籍隶属关系确定组织关系。学校有关基层党组织要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信息和变化情况,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库,及时把流动党员编入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民主评议等制度。流动党员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所在基层党组织要保障流动党员的党内选举、党内事务参与等民主权利。学校有关基层党组织与流动党员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党组织之间、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党组织之间有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互联互动、双联双管的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4、理顺附属医院教职工党员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学校编制在附属医院从事临床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的管理体制,学校编制在附属医院工作的教职工党员其党员档案随同人事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党组织关系转入和落户附属医院临床党支部,党员信息由附属医院采集和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党员日常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日常管理由附属医院临床党支部负责,附属医院党委负责监督和考核。学校组织部、相关基层党组织要与附属医院党委做好学校编制在附属医院工作的教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台账管理的有效衔接工作,相关临床学院每半年开展一次党组织关系排查。学校编制在附属医院工作的教职工党员接受临床学院和附属医院双重领导。
5、加强药护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药护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及党员日常教育与管理、学生党员评优等工作由承担药护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所在二级学院分党委可以单独成立药护学院学生党支部,也可以与校本部的相关专业学生支部实行融入管理,相应基层党支部应做好药护学院学生党员的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移转、党员管理系统更新维护由药护学院负责。
五、持续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须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成立党小组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要明确主题、灵活形式、注重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讲党课。探索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突出政治学习、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
2、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分党委(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谈心交心、沟通交流,相互帮助、相互提高;坚持敢于揭短亮丑,不怕红脸出汗,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提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过好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
3、严格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以交心谈心、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为中心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相互提出的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会上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4、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通过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政治素质合格、执行纪律合格、道德品行合格、作用发挥合格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党员对标先进、找准问题、改进不足。党员民主评议要与品牌创建和对标争先紧密结合,坚持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
5、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将每月的第二周周四确定为“支部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7+X”规范,开展集中学习、民主议事。集中学习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民主议事要人人参与、人人发言,保障党员民主议事权利。主题党日活动要充分发挥“X”作用,有效统筹中心工作;要推进与“三会一课”的深度融合,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创新形式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