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1发布时间:2025-11-12浏览次数:10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经校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

朱媛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审计处工程审计科科长职务;

安长生同志任审计处工程审计科科长,免去其审计处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康国明同志任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职务;

杨飚同志任后勤管理处服务保障科(医疗保障中心)副科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继舟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服务保障科(医疗保障中心)副科长职务;

潘慧波同志任第一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第一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胡洁同志任信息网络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护理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计算。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1月11日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 邮政编码:442000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 联系电话:0719-889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