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及2024年党建立项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1发布时间:2025-10-11浏览次数:13


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校基层党建工作研究,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党建研究成果,校党委决定开展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2024年党建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

1.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高校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实践与探索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强化问题导向,分析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实践总结、理论思考等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做到成果可转化、可运用、可推广、可复制。

2.申报办法

1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含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位课题负责人一般限承担一项课题,主要参加人员最多可参与两项课题。近三年以同一题目申报其他校级及以上社科类科研项目的或已立项但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参加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

2申报人可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附件2)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以分党委为单位于20251030前报送科教1812组织部陶鹏飞A4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发送20210522@hbmu.edu.cn

3.评审及结项要求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考量认证,进而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按照申报课题总量的40%确定(不足部分取整,例如11项取整为5项)。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予结题: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在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研究成果获得市州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非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县级党政部门实质性采纳);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

  1. 课题经费

  1. 党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二类研究周期一般为1,资助经费分别为重点课题3000/项,一般课题2000/本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划拨经费达到结题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校级课题在立项经费范围内报销论文版面费

  2. 研究成果按学校科技奖励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 期提交课题或研究成果的,经党委组织部和科发院共同审核,经费按财务处有关规定一次性报销,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按《湖北医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提交课题成果,将给予撤项处理,不能获得经费支持,并取消下一次课题申报资格

二、2024年度党建课题结项

1.结项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予结题: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在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论文;研究成果获得市州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非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县级党政部门实质性采纳);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

2.结题办法

结项项目需报送党建课题结题申请表、结题登记表和项目成果有关资料,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报纸理论文章需提供相关版面的清晰完整扫描件;研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纳的提交采纳证明;研究成果获得表彰的请提交成果及表彰证明。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结项材料请于1030日前交科教楼1812室组织部陶鹏飞,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将给予撤项处理,并取消202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资格。


附件:

1.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指南

2.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

3.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

4.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1011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登记表.xlsx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 邮政编码:442000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 联系电话:0719-889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