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障新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学校党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现阶段任务的认识,提升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牢固树立组织和纪律观念,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切实提高学校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1.202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具体以2025年党员发展计划为参考,可以多考察确定2-3名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储备。各二级党委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及流程确定参训学生名单,要求政审合格。
2.预备党员培训对象为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预备党员(含新转入的教职工预备党员和学生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17日-31日完成培训,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其中学校党校集中培训时间是10月25日-26日。
四、培训形式
1.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网上自学、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题讲座、观看视频、闭卷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
2.集中学习完成之后,参训学员根据各分党校安排组建讨论小组,围绕党课内容进行主题研讨,撰写一篇5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由各分党校自行评审留存。
五、培训内容
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针对新时代大学生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分类设计了课程学习内容,主要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史党规党纪和党性修养提升等课程。部分学习资料请学员参考共产党员网。
六、考核成绩
1.党员发展对象成绩由四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50%,考勤情况占20%、学习心得占20%、社会实践占10%。
2.预备党员成绩由四部分组成:考勤情况占25%、学习心得占25%、社会实践占25%、学习研讨占25%。
3.培训结束后,校党校根据学员综合考核成绩对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党员发展的必要材料。
七、相关要求
1.各分党校要全面细致对党员发展对象情况进行梳理,在推荐学员时需提前把好质量关,应当重点考察党员发展对象在宗旨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不能出现思想懈怠、把关不严等问题,务必保质保量完成推荐任务。
2.各分党校应在集中培训前对学员进行开班动员,强调党课学习的意义以及纪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备带班教师,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小组讨论、社会实践及结业鉴定工作。
3.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应端正态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请各分党校于10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学员名单电子版(附件1.2)报党校办公室备案。学员名单含教职工与学生。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校办公室陶鹏飞:19871361708。
附件:
1.湖北医药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名单汇总表
2.湖北医药学院预备党员培训名单汇总表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预备党员培训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