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药护学院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3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开展“五亮五共”活动,共同缔造美好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
3月12日-3月31日,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主要内容
(一)共同学习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交纳党费、重温誓词、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全国“两会”精神;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市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开展“五亮五共”活动着力加强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通知》。
(二)自学内容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
(备注:对已经组织集中学习的内容可不重复学,由基层党支部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学习内容。学生党支部自行确定自学内容。)
(三)办实事
1.开展专题交流讨论。各基层党支部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基础上,组织开展交流讨论,细化落实举措,切实把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实际行动。相关部门要做好全国“两会”精神进课堂、进主题班(团)会、进社区工作。
2.扎实开展“五亮五共”活动。鼓励各支部积极与十堰市各社区党支部联系对接,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市委组织部“五亮五共”文件精神,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小区)党组织报到,引导每名党员干部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区(小区)建设管理,至少领办1件实事,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建设美丽和谐幸福社区(小区)。要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发挥专业特长,参与红色物业建设、小区党支部换届、“党建+邻里中心”规范管理等重点任务,协商推进重难点问题,凝聚共驻共建合力。
各分党委要把握“五亮五共”活动基本要求,提醒每位在职党员干部每季度参与活动不少于1次,按时按照上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各分党委3月3日下班前向组织部1812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任职情况电子版。
3.广泛开展植绿护绿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主次干道沿线、荒山边坡、公园绿地、居民小区,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认养认种、环境绿化等活动,共同打造生态宜居十堰,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机关分党委、校团委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生代表参加全市植树活动;党员干部可以结合“五亮五共”活动,参与社区(小区)义务植树、认养认种、绿植养护活动。
四、3月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1.加强党组织组织功能。市委正在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各分党委、党支部要严格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织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有号召,我有行动”,落实好各项基层党建任务,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各党务工作部门、各分党委要自觉谋划党建工作,对照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考评指标(见附件1),考漏补缺,做好统筹安排,落实好市委能力作风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各分党委要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见附件2)3月10日前发送组织部邮箱zuzhibu@hbmu.edu.cn。
2.办好党务讲堂。党委组织部组织一季度党务讲堂,对“十堰红”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培训。各分党委要提前谋划党员轮训工作,实现党的二十大精神全覆盖。
3.推广应用“十堰红”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十堰红”基层党建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实行纪实管理,建立提醒督办机制,推动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操作路径:i武当app—实名认证(支部书记或联络员)—组织生活—领取任务—上传。照片要在召开会议召开时拍摄上传。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一”制度。各分党委书记要坚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一”制度(公开1个抓基层党建承诺、领办1个基层党建项目、建立1个基层党建联系点),明确2023年着重打造的党建工作项目。2023年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一”制度公示(见附件3)照片请随3月主题党日活动总结表一起发送。
请各分党委3月31日前将所属党支部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总结表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uzhibu@hbmu.edu.cn。
附件: 1.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
重点工作考评的提示》
2.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材料模板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一”制度公示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