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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
2015年11月03日  组织部

鄂组通【2015】36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高校学校党委:

2013年省委决定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这是着眼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推动高校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近两年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各高校党委坚持立德树人主题,大力选拔“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担任

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师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高校师生员工对党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不断扩大。同时,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新任务,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新要求,以及扩大教师员工的新期待相比,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

的问题。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

工程,更好发挥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骨干带头作用,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 扎实推进高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全覆盖

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在以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建立党组织的基础上,根据高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及时在学科组、课题组、科研团队、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等建立党组织,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健全党组织体系。要对教师党支部书记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不是由“双带头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分析原因,制定具体选派计划,结合党支部换届,及时消除“空白点”,原则上要在2015年底实现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全覆盖。要严把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关,将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把政治素质过硬和教学科研业内公认统一起来,严格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提倡兼任行政主职。重点抓好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着力把政治坚定、学养深厚、有较大影响的教师党员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要完善任选方式,开阔选人视野,打破院系、专业、年龄、资历等限制,不拘一格选人用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院(系)党委(党总支)调整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先征得高校党委组织部的同意。

二、着力提升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50号),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省委高校工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各高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轮训,教师党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对新任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为重点,以党章、党纪党风党史为基本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过程,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底线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高校教师作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体系。采取“书记讲给书记听”,把优秀党支部书记现身说法等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拓宽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渠道,确保教师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级以上集中培训,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三、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引领意识形态和促进教学科研发展的骨干作用

认真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引领意识形态和促进教学科研中的职责,把握好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原则,严肃处理公开抨击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歪曲党史国史等不良言行。建立舆情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旗帜鲜明,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针对教师党支部的特点和类型,加强分类指导,对思政类教师党支部书记,重点指导在强化思想引领、坚定政治信念,加强青年教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挥作用;对理科类教师党支部书记,重点指导在推进教学科研、加强学术交流,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发挥作用;对文科类教师党支部书记,重点指导在开展理论研讨、组织社会实践,提升大学生人文素养方面发挥作用;对课题组、实验室、实践基地教师党支部书记,重点指导在攻克学术难题、形成科研成果方面发挥作用,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牢牢把握高校思想舆论的阵地和促进教学科研发展的高地,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行教师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结对联系学生社团党支部、学生班级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对学生党支部及学校群团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不断激发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的内在动力

真正重视关心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两访两创”活动,学校党委会(常委会)成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党委(党总支)成员要联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定期与教师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安心工作,愉快服务。要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政治、经济待遇,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策本单位重要事项,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应适当给予津补贴,并形成制度性规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对教师党支部及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建立履职情况档案,对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实行重点培养,对不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推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组织领导

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是立足我省高等教育长远发展,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突出问题采取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各高校党委要精心谋划,认真实施,把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定期听取教师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对软弱涣散党支部进行及时整顿。要把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储备,保证后继有人。要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为切入点,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提高高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各高校每年要对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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